求職防騙

求職7不原則

1.不繳錢:不繳交任何不合理或用途不明的費用 2.不購買:不購買任何公司以任何名目要求購買有形、無形的產品 3.不辦卡:不應求職公司要求當場辦理信用卡 4.不隨意簽約:不隨意簽署現場文件或契約 5.證件不離身:隨身攜帶個人證件,不給求職公司保管 6.不飲用:不隨意飲用他人提供之飲料或食物 7.不非法工作:不從事非法工作或於非法公司工作

求職3要原則

1.要告知:告知親友面試地點或請人陪同前往面試地點 2.要確定:應徵公司是否合法經營 3.要存疑:徵才內容是否有不合理情形

申訴方式

雇主招募或僱用員工不得為不實之廣告或揭示,如您認為事業單位疑涉刊登不實徵才廣告,請或至臺北市陳情系統1999立案,俾利勞動局查處。